标志设计须具备哪些特点
标志,是表明事物特征的记号、商标。它以单纯、显著、易识别的物象、图形或文字符号为直观语言,除表示什么、代替什么之外,还具有表达意义、情感和指令行动等作用。
标志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在竟争激烈的市场中使自己的企业及产品区别于其它品牌,通俗点讲,就是一个代表着企业及产品核心价值及理念的特定图形,而这个图形相当于人的名字一样,给受众者一个简洁识别的记忆点。基于此,天川和信认为标志设计最应具备的首要条件是:
一.功用性
标志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经过艺术设计的标志虽然具有观赏价值,但标志主要不是为了供人观赏,而是为了实用。标志是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直观工具。标志有为人类共用的,如公共场所标志、交通标志、安全标志、操作标志等;有为国家、地区、城市、民族、家族专用的旗徽等标志;有为社会团体、企业、仁义、活动专用的,如会徽、会标、厂标、社标等;有为某种商品产品专用的商标;还有为集体或个人所属物品专用的,如图章、签名、花押、落款、烙印等,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使用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尤其兼有维护权益的特殊使命。
二.识别性
因识别性是品牌标志最基本的功能,借助独具个性的简约图形,来增强受众对品牌的识别记忆,其次才是:
三.多样性
标志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无论从其应用形式、构成形式、表现手段来看,都有着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其应用形式,不仅有平面的(几乎可利用任何物质的平面),还有立体的(如浮雕、园雕、任意形立体物或利用包装、容器等的特殊式样做标志等)。其构成形式,有直接利用物象的,有以文字符号构成的,有以具象、意象或抽象图形构成的,有以色彩构成的。多数标志设计是由几种基本形式组合构成的。就表现手段来看,其丰富性和多样性几乎难以概述,而且随着科技、文化、艺术的发展,总在不断创新。
四.独有气质
如今我们面对发展迅速的品牌市场,不断的市场竞争形势,其标志必须具有鲜明的品牌核心气质,企业在发展,以往老标志已经不能良好的传递品牌专属气质及核心价值,许多大牌企业已经开始换标,如:联想,柯达,英特尔等等......
每个企业都有必要对现有品牌标志形象进行检讨和改进,在保留以往品牌一定形象的基础上,采取简洁、易记的设计形式,使标志具备良好的品牌专属气质,从而增强受众者对品牌自身的记忆。